养殖技术
资讯
  • 资讯
  • 兽药
  • 厂家
搜索
首页 兽药产品 兽药厂家 兽药品牌 热门 兽药资讯 养殖业 兽医在线 价格行情 专题 知道 兽药GMP
热点栏目: 养禽养猪牛羊水产宠物特养养殖补贴养殖场养殖品种效益分析问答

海棠兔介绍及图片

日期: 2017/6/9   来源:互联网   查阅:240218
概述:  海棠兔,又叫做熊猫兔或者是荷达特兔,原产地在法国。海棠兔的重量达八到十一公斤,体型不是很大,几乎是全吃草动物,不会吃荤食。喜欢吃麦草、蔬菜和水果,但是消化不了大量玉米和花生、土豆等食物。其性格温顺可爱,受到不少饲养者的喜爱。

一、外貌特征

海棠兔的身体是纯白色,只有围着眼睛的毛是黑色的,看似有个黑眼圈,而耳朵是呈“V”型,身体强壮。黑白分明的眼线,让海棠兔看起来就像熊猫,模样十分讨人喜欢。

1、海棠兔的外观

大型海棠兔与侏儒海棠兔的外观差距不大,**的区别就是个体的大小,大型海棠兔比较常见,而侏儒海棠兔在我国的数量不多。海棠兔的外观很可爱,并不会像垂耳兔一样耳朵下垂,通常是直立的。

海棠兔的身体是纯白色,只有围着眼睛的毛是黑色的,看似有个黑眼圈,而耳朵是呈“V”型,身体强壮。黑白分明的眼线,让海棠兔看起来就像熊猫,模样十分讨人喜欢。一些海棠兔的耳朵也是黑色的,或是只有一个黑色的边,总之,辨别海棠兔**的特征就是一白二黑:通体是白色,眼圈和耳朵是黑色,通常就是海棠兔了。

2、海棠兔体重

海棠兔的体重差异较大,侏儒海棠兔的体重在1~2kg,而大型海棠兔的成体体重可以达到7~8kg,但是小**候的并不会区分的特别清楚,所以购买时要注意,一些商家会拿便宜的大型海棠兔的幼体代替价格昂贵的侏儒海棠兔。

一些人以为饥饿可以控制兔子的体重,使兔子变成小型的品种,其实并不是这样,侏儒海棠兔的品种就是小品种,吃的再多也不会长更大,盲目的控制饮食很有可能造成兔子的疾病,还有可能使牙齿生长过快,造成口腔炎。

点评:海棠兔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身为纯白体色,在眼睛部位带有黑色眼线;另一种同样有黑眼线,只是雪白体身上还带有些许斑点。

海棠兔的体型娇小,肩部至臀部成圆弧状,头大且耳短(理想的长度约6cm)、眼珠深啡色、全身白色,同样是纯白色及只有围着眼睛的毛是黑色的,耳朵不长于7cm。

体重一般小于1.36kg,是一种胎生动物,宠物海棠兔的环境要求不高,但是在饲养场,用来繁殖海棠兔的种兔,对环境的要求是很高的,因为大量的兔子在一起容易引发疾病,所以对于环境有要求。

二、海棠兔的习性

胆小怕惊

海棠兔胆子很小,喜欢安静,当听到很突然的声音他们会受到惊吓,并且食欲也会减退。产仔期的母兔如果受到惊吓很有可能难产,或者会拒绝喂奶。时时彩个位必中诀窍除开采食和运动的时间之外,海棠兔都是在休眠中。

耐寒怕热

海棠兔身上的披毛浓密,可以抵御寒冷,甚至是零度以下它们都能够适应,但是它们的汗腺很不发达,非常怕热,当气温很高的时候它们会趴在地上散热,或者是利用大量的呼吸来散热。

夜间采食

海棠兔白天的**活动就是采食,其他时间都是在休眠中,但是到了晚上却很活跃,并且晚间的采食量大概占了白天的75%。

三、海棠兔的饲养

环境

海棠兔不喜欢潮湿污秽,喜欢干燥清洁的环境。因此兔笼要保持干燥,每周清洁兔笼,食盒与饮水都必须保持清洁。潮湿浑浊的环境容易令海棠兔感染病菌。

巢穴

海棠兔很喜欢打洞穴居,因此在建造兔舍的时候,要根据海棠兔的这个特点为他们建造洞穴。

混养

成年的海棠兔公兔碰面时,经常会追逐咬架;母兔在一起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可以一公一母同舍饲养,但是不能够同公或者同母一起饲养,避免发生伤害。

饮食

海棠兔几乎是全吃草动物,不会吃荤食。一个月以上的兔子适合吃提木西。肠胃不好的兔子会出现软便的现象,所以不能喂麦草等高营养低纤维的食物,这类兔子适合吃干草增加肠胃蠕动。幼兔也不适合吃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可以适量吃点果皮。

四、海棠兔的繁殖

海棠兔出生8个月左右,就已经性成熟了,当雌兔有烦躁不安的现象发生时,这就说明它们有配种的需求了。交配过后的雄兔会发出高亢的声音,甚至会昏迷。 雌兔怀孕以后,就要将雌雄兔分开饲养。在兔笼里铺设稻草或者是其它的干草,要用布把笼子围起,尽量让雌兔保持安静稳定。雌兔会用自己腹部的毛做巢。 

从怀孕到生产,雌兔的脾气都不好,若是受到刺激很可能咬伤仔兔。 一胎可能产下5-6只小兔,当遇到食物或饮水不够充足的时候,母兔可能会吃掉小兔,因此这个时候提供的食物量应该比平时要稍微多一些。经过30天左右小兔就可离巢,用浸泡牛奶的面包或者是柔软的蔬菜喂食,很容易养驯。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看过此文的,还关注了这些产品
相关阅读
**文章
相关标签
推荐专栏
专题回顾

Copyright  @  2019-2023  514193.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兽药招商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24023号-8  

媒体合作: 展会合作: 友情链接: 客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