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资讯
资讯
  • 资讯
  • 兽药
  • 厂家
搜索
首页 兽药产品 兽药厂家 兽药品牌 热门 兽药资讯 养殖业 兽医在线 价格行情 专题 知道 兽药GMP
热点栏目: 品牌新闻行业新闻疫情焦点行业视角企业动态兽药营销

农业部要求地方严查“偷埋病死猪”问题

日期: 2017/9/20   来源:互联网   查阅:23999
概述:农业部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月10日,媒体报道浙江省湖州市“偷埋病死猪”问题后,农业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浙江省农业厅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派出督导组赶赴浙江省,指导地方处置工作,要求浙江有关方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查找并堵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漏洞。

农业部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事件回顾:

浙江村民举报企业违规掩埋病死猪,中央环保督察组当场挖出大量就地掩埋的死猪尸体。警方查明病死猪为2013年掩埋,累计数量约300吨。目前多名涉案人被刑拘。

1 浙江湖州2013年所埋死猪被挖出

8月30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湖州市转办了反映“三天门附近地下埋有死猪”的实名举报信访件。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下午3点半,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与举报人电话联系并见面。在举报人的现场指认下,经开挖,在位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街道三天门大银山西南处发现动物尸骸。市环保局立即将情况通报至公安、农业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时间赶赴现场调查。

根据信访举报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现场指证,共发现病死猪掩埋点3处。截至9月8日,对3处病死猪掩埋点已完成了全面开挖和清理,共挖掘动物尸骸和污泥223.5吨,并全部委托资质单位严格按照处理标准进行了焚烧无害化处理。同时,环保部门对掩埋点土壤及附近地表水、地下水持续开展监测;农业、卫生防疫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卫生防疫;联合工作组联系的第三方资质单位已进驻现场,正开展环境损害评估。

2 偷埋病死猪无传染病发生风险

截至9月8日下午,3个点位已全部开挖清理完毕,共挖出残骸及污泥223.51吨,其中1号点位43.09吨、2号点位69.985吨、3号点位110.435吨。因掩埋时间较长,病死猪已腐烂,故残骸及污泥少于300吨。

湖州市疾控中心相关专家及时进行调查、现场查勘,并根据历年疾病监测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根据市农业部门信息反馈,在本次死猪深埋点采集的相关标本中未检出H5、H7流感病毒和口蹄疫病毒等人畜共患病病原体。针对网传的本次病死猪深埋点附近的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村患癌村民激增的情况,已责成卫计部门作认真调查。根据卫生部门传染病监测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该村未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开挖点已消毒处理后回填,后续也无传染病发生风险。根据长兴县疾控中心对癌症发病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该村三年(2014-2016)共报告癌症14例,年发病率低于全县同期水平。

9月10日晚,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凡对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线索,欢迎进行举报,市委、市政府将**时间进行调查,处置到位。

3、肇事企业先后6次偷埋300吨

9月11日早上6时许,湖州市政府官方微博进一步通报了病死猪掩埋案件处置后续工作。

自接到“三天门附近地下埋有死猪”实名信访件后,市委、市政府在**时间就明确要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迅速处理到位;全面**清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

据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和犯罪嫌疑人交待,该公司病死动物储藏冷库容量为50吨,作案过程中先后6次满库后拉出掩埋,累计掩埋数量约300吨。根据信访举报人和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在位于湖州开发区三天门村与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村交界处的大银山中,共有3个掩埋点位。

延伸阅读>>>

对于病死猪的掩埋处置,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处理规程》,病死动物的尸体的处理方法包括焚毁,掩埋等方法,其中掩埋要求掩埋地应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村庄。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掩埋坑底铺两厘米厚的生石灰。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米以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消毒药喷洒消毒。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看过此文的,还关注了这些产品
相关阅读
**文章
相关标签
推荐专栏
专题回顾

Copyright  @  2019-2023  514193.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兽药招商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24023号-8  

媒体合作: 展会合作: 友情链接: 客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