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知道
产品
  • 产品
  • 厂家
搜索
首页 兽药产品 兽药厂家 兽药品牌 热门 兽药资讯 养殖业 兽医在线 价格行情 专题 知道 兽药GMP
热点栏目: 养殖 兽医 知牧
您的位置:首页 > 养殖知道 > 牛呼吸道病 > 正文

牛呼吸道病怎么治?呼吸道病会对牛造成哪些危害?

2019/7/4 11:16:32来源:互联网

牛出现呼吸病的早期就给予及时治疗,对牛的痊愈和生长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在牛的生长过程中应给予周期性的检测、检查,时间也最好定在每天早晨,越早发现牛的不良反应越利于保证整个牛群的健康生长,减少不必要和无法承受的损失。


牛呼吸道病怎么治?


奶牛、牛犊、肉牛较容易患牛呼吸道疾病,如果养殖户发现牛出现类似疾病情况,千万不可乱用药物,或者在当天内多次使用不同药物,这种行为会使药物不能发挥到最大的作用,也达不到牛呼吸道疾病治疗所需要的药物剂量和浓度,,同时也会延误病情,促使病情加重,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短时间内使用多种不同药物,会使病牛的代谢负担加大,原本已经生病的病牛会更虚弱更不好医治,使用药物不当后,即便是治愈了牛的呼吸道疾病,也会给牛带来不可逆的不良影响。

如若养殖户发现牛犊有患病倾向或症状发生时,一定要做快速有效救治。要控制住病情可采取注射抗生素的方式。病毒容易检测的时机在治疗病情初期,兽医应该在治疗初期及时进行采样检测并保留数据结果,检测结果将对后期的治疗有较大的辅助治疗作用。确诊病毒感染后,注射抗生素可以较好的抑制病情发展,注射抗生素也可以提高治疗牛呼吸道疾病的治疗效果。路途中的运输和牛舍环境较为恶劣的情况下,牛更容易患上呼吸道疾病。病情快速蔓延的罪魁祸首是交叉感染。所以为了防止发生疫情,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养殖户在外地引进牛犊时要进行全面检测,为每只牛接种疫苗,尽量避免购入携带病毒的病牛。养殖户要给牛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定期注射疫苗,定期给牛舍消毒,保证牛舍干燥,避免细菌在潮湿的环境下滋生。让牛有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减少疾病发生才能保证养殖户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呼吸道病会对牛造成哪些危害?


牛呼吸疾病综合征在临床上可以分为上呼吸道感染型、肺炎型、白喉型。

上呼吸道感染型是指鼻、气管、咽喉被感染导致的炎症反应,临床反应比较轻微,主要症状为咳嗽、发烧、流鼻涕、食欲下降等;肺炎型也可以称为下呼吸道的感染,是最为严重的类型,主要是该类疾病涉及到上呼吸道感染的纵深,或者因为自身免疫机制被破坏而导致的肺部感染,病牛临床表现为呼吸道感染严重,呼吸困难;白喉型主要发生在喉部的呼吸道感染疾病,可引起呼系统和其他部位的病变及感染,牛在感染此病后会出现呼吸道感染严重,呼吸噪声大,严重患牛可造成喉头肿大、肺部气流受限而最终死亡。

牛呼吸疾病综合征在美国、欧洲等牛产品发展较迅速的国家都被认为是直接导致肉奶产品经济损失的最大疾病之一,对该类疾病的认识在上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开始,损失会导致牛的大量死亡和肉奶制品的滞销,而且会产生巨额的诊断及医疗费用且这样的过程是长期的,影响也是长期的,间接造成的饲料、牛的生长速度、周期、肉质等的下滑恶性循环。据报道,在美国每年因为牛的呼吸疾病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达6~25亿美元,在欧洲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为6亿欧元之多。而我国对该疾病的关注开始于2008年的牛支原体肺炎,当时牛因该类疾病导致的致病率达45%以上。致死率更是高达10%,流行严重的时候可达50%左右,且在整个的治疗周期中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多达1个月以上,而且治疗效果差,治疗后牛的后遗症严重。生长缓慢,会出现诸如关节炎等严重影响牛的生长的疾病。


牛呼吸道病防控注意事项


1.减少外地牛的引进数量。

在进行肉牛养殖的时候,尽量减少外地牛的引进数量,以降低外地牛犊携带的疾病,降低安全隐患。当避免不了需要引进外地牛犊时,一定做好预防措施,购买时做好安全监测,确保每只牛犊都接种疫苗。引购回厂后,准备好各项应急处理和措施,并且对外地引购牛做单独饲养,在饲养一段时间后,如果牛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保证引进牛犊无携带任何病毒后,可以将其迁入牛舍。

2.对无法治疗导致死亡的病牛妥当的处理方式。

诸如此类的呼吸疾病属于传染性疾病,很多患有此病的牛即便是得到治疗也未必能挽回性命,一旦病牛出现未被治愈死亡的情况,养殖户应该及时保护好周围环境不被健康牛犊进入,更要保护好死亡牛的尸体,与此同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在相关部门人员的正确指导下,妥善做好对牛的尸体及其周围环境的清理与消毒工作。尽量做到万无一失,防止环境和空气受到二次污染导致二次传播,引发疫情扩大。决定不能对死亡牛的尸体进行擅自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后果,要将病牛的尸体进行火化或深埋。处理不当会引起更大的疫情。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热点专栏

@ 514193.COM 兽药招商网 豫ICP备 08004691 号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