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鱼、虾、蟹贝、海参、海蜇等**养殖水体。
【使用方法】打开包装后直接抛洒,每桶本品可用80亩/米,塘底污染严重时可酌情加量使用或隔天再用一次。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还原性物质(维生素C 硫代硫酸钠)有机物质等同时使用。
2、本品一旦开封后请尽快使用。
【贮 藏】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规格】10kg/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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