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与用途】 抗球虫药。用于治疗羊、鸡、兔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 以本品计。混饮:每1L水肉鸡、火鸡1g。连用3日。
混饲:每1000 kg饲料,肉鸡、火鸡2000g,连用3日;兔2000g,连用5~10日。内服:每1kg体重,羊1.2ml(配成10%水溶液),连用3~5日。
【不良反应】按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尚未见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蛋鸡产蛋期禁用。
(2)饮水给药连续饮用不得超过5日。
(3)不得在饲料中添加长期使用。
【批准文号】兽药字163101628
【休 药 期】火鸡4日,肉鸡1日,羊、兔28日。
无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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