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所有养殖动物品种池塘、湖泊、公园、河道、工业循环水等水体。
将本品用水稀释后,均匀泼洒,也可在下风口蓝绿藻积聚处局部泼洒。本品在使用后24—72**达到**效果。
1、水产养殖常规用量:每亩水体水深1米使用本品50~100g。
2、蓝藻泛滥时:每亩水体水深1米使用本品100~200g。
3、湖泊、公园、河道用量:每立方米使用本品0.07~0.15克,用水稀释后均匀泼洒,在蓝藻聚集处适当加量,水深超过2米按2米计算。
【注意事项】
1、建议积极预防,在蓝藻暴发前使用本品,**期可达20天以上。
2、勿与消毒剂、杀虫剂或其它杀藻剂同时使用。
3、严禁在水产动物发病、死亡、中毒、缺氧时使用,蓝藻消失过程中请注意增氧,以免造成水体缺氧。
4、水温低于24度时,本品对蓝藻的分解速度会减慢,作用时间较长但不影响使用效果。
5、使用本品后,应配合使用“解毒碧水安”,消除蓝藻毒素和分解死亡蓝藻尸体。
6、蓝藻池塘一般营养缺乏或单一,蓝藻消失应使用公司相应产品培养有益藻类。
【包 装】500g/袋
【贮 藏】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保质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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