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样指导工作的通知
桂动监〔2010〕19号
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桂渔牧发〔2010〕16号《关于下达2010年全区兽药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精神,2010年由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我区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兽药质量抽样送检工作。为指导各市按质、按量、及时完成抽样送检工作,经研究,我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样集中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4月19日下午报到,4月20日全天开展集中指导。各市参加人员4月20日上午8:30准时集中。
二、地点
报到地点:南宁市凤凰宾馆(朝阳路63号),请参会代表直接到凤凰宾馆服务总台报到。服务总台电话:0771-2119888。
会场:凤凰宾馆凤凰大厦六楼兴宁厅。
三、参加人员
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和实施兽药质量抽检的执法人员2人。
四、指导内容
(一)兽药质量抽检、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操作规程指导。
(二)进一步部署落实2010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和兽药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三)对各市参加指导的人员掌握有关业务技术情况进行考核。
五、其他要求
请各市于2010年4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业务指导人员回执单的电子版发至dwaq@gxahi.com。
联系人及电话:陆荣宝;0771-3134174,13132917065。
附件:附件1:全区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指导工作日程表.doc
附件:附件2:参加全区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指导工作人员回执单.doc
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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