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业部为加强兽医诊断制品管理,规范兽医诊断制品生产活动,公布了《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断制品的注册评审工作,满足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疫和评估等工作需要,对兽医诊断制品的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提出了新要求。详细内容请参照农业部公告第2334号和农业部公告第2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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