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召开兽药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把畜产品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监管措施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落实兽药**使用有关规定
采取**措施,督促指导兽药使用者规范、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养殖环节要认真落实“规范采购、规范使用、规范记录、责任承诺”管理制度。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抗菌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超标产品。
3、强化兽用处方药管理
加大兽药经营市场日常监管,严格兽药经营者按照兽药分类管理规定,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对未凭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兽药经营者,要依法从严处罚。
4、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从重处罚公告,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确保在查处上从严,在处罚上从重,让违法者不敢、不想、不能再实施兽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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