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兽医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组成的兽药GSP检查验收组,对民和县两家兽药经营企业(民和县南大街兽药经营门市部,民和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部)进行了兽药GSP检查验收。
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验收评定标准,逐一对2家兽药经营场所、仓库、设施设备、兽药质量管理文件、记录、质量管理档案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各项检查项目的汇总和综合评定,确认民和县2家兽药经营企业符合兽药GSP检查验收要求,推荐其为兽药GSP合格企业。
评审过程中,检查组对兽药经营企业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如兽药的区分没有**的识别标识,销售凭证未加盖公章,消毒剂库不规范,经营场所的仓库门窗不严密,仓库未设置挡鼠板;,建立的记录不完整,有随意涂改的现象,产品质量档案未覆盖全部药品,未按要求陈列,兽药与仓库间的间距小于30厘米,货位卡内容不齐全,兽药使用反馈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检查,检查结果反馈省兽药饲料检查所。
通过这次兽药GSP认证,将进一步提升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使民和县兽药经营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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