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畜产品**,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从源头上加强对兽药的监管。今年以来,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兽药管理执法人员对全市230多家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兽药违法案件3起,没收假劣兽药涉案价值3000余元。
一、落实监管制度。制定了《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了执法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把兽药**纳入动物性食品**重要环节来抓。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必须由二人以上持执法证亮证执法,使用规定票据,杜绝以权谋私,做到不请吃、不受礼、不向服务对象提额外要求;收取的罚款资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罚、复议、听证、应诉、执行、结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全市的兽药生产企业,执法人员进行生产过程全程监管,从领取生产经营许可开始,每月对厂家巡查2次,对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原料购入、生产工艺、法定配方、生产过程、化验设备、销售档案等都一一查验,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产品生产**,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对经营环节的监管。对全市157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重新的登记制度普查,查验有关证章,并对经营单位的兽药购销记录、仓库保管记录等进行严格排查,对产品配方、标签、疗效等方面进行严格督查;三是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突击检查80余家畜禽养殖场在使用环节有关购药、库存、使用、不良反应等规范记录,特别追查上级文件要求查封和禁止使用的有关药品,如发现使用违禁药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立即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收缴和处理。处理案件时,做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得当,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标准,案卷文书有专人负责,及时上报,不断**办案质量;四是加强药品检测。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兽药抽检工作,共抽取药品样本80批次,已全部送至青岛检测中心进行相关检测,同时加强对水产用药的抽检力度,确保全部兽药产品的质量**。
三、加强宣传教育。一是与每一个兽药经营单位和业户签订经营承诺书,与养殖单位签订**用药责任书,认真宣传讲解如何加入GSP和新的法规政策,并统一格式将六种制度成框上墙;二是与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兽药打假活动。在灵山镇集贸市场开展农产品打假成果展览,发放明白纸、宣传单 2000多份,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条幅,积极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了解,号召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按标准生产、合法经营、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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