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畜牧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处(局),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快推进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使我市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所有兽药GSP经营企业的验收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1、各市、区要把省里《加快推进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到各个兽药经营企业,按照省里规定2010年底,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GSP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将退出兽药市场,对有条件、有意向申请兽药GSP验收的经营企业,按照兽药GSP检查验收标准加快改造,并对其进行初步审查,然后将所有材料报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
2、各市、区畜牧兽医工作站至今没有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请尽快补办。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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