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株洲网讯:2月21日,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下发通知,宣布从即日起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布的“六条禁令”,规范全市行为,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这“六条禁令”为: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重复检疫收费,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详情]
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牧发〔2011〕16 号)精神,8月份,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开展了下半年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共完成兽药质量抽检数量30个,经检测,其中9批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水针(注射剂) 6批、粉散剂6批。**成分未检出的1批,**成分含量不足的[详情]
根据(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及,按照山西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和晋城市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程序(暂行),晋城市畜牧兽医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申请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兽药GSP检查验收,以下27家兽药经营企业符合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详情]
近日,农业部下发,针对目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中六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健康。禁令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主[详情]
从6月份开始,经过七台河市畜牧兽医局先期宣传、培训、考察等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全市已有5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准备进行GSP认证,申报了审核材料、进行店面装修、GSP软件装机等准备工作。12月21开始,七台河市兽药GSP小组邀请了部分申报企业负责人,对新兴[详情]
12月8日,七台河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首席兽医官及兽药GSP认证工作人员深入勃利县检查GSP认证工作。按照和黑龙江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及其评分标准等配套制度要求,勃利县成立了兽药GSP认证**小组,召开了勃利县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和承[详情]
各设区市畜牧(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为加强兽药监管工作,规范兽药行业,农业部发布了(农医发〔2011〕2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及“瘦肉精”等[详情]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兽药经营行为,**兽药经营质量,**广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市畜牧兽医局采取六项措施净化兽药市场。一是制定了,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二是成立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组织全市兽药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详情]
近期,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的要求,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及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召开专题会议,对农业部通报中所列的假劣兽药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及时发现假劣兽药,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通报的假兽药明录发放到辖区内的兽药生产、经营[详情]
本网讯 9月14日,畜牧兽医局组织相关人员在东城垃圾处理场集中销毁了假劣、过期兽药产品12000余盒(支),销毁假劣、过期变质饲料5吨。 据了解,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利川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兽药饲料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