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开展首批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附件1)安排,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定于2010年11月24日至25日举办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中级工)**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通知>中鉴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培训人数
为**培训效果和质量,本期学员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参加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由我会电话确认。
三、培训内容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理论知识与操作技术
四、培训时间
2010年11月24日至25日
五、培训地点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0年11月23日(全天),北京中监招待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前台电话:010-62103700)。
七、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学员11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教材费、餐费等),住宿费自理(可统一安排)。
八、乘车路线
1.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友谊宾馆站下车,东行50米至四通桥北,过马路向南行300米至友谊宾馆东门马路正对的胡同,向东走50米;
2.北京西站:乘320、319、695、特4、特6路公交至中国农业科学院下车,向北走200米至友谊宾馆东门马路正对的胡同,向东走50米;
3.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换乘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C出口南行200米至友谊宾馆东门马路正对的胡同,向东走50米。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手机:
董微(13718826893)张莉(15801368281)
电话:010-62103991-601/617
传真:010-62103987
E-mail:cahpapx@cahpa.org.cn
十、缴费方式
(一)报到现场缴费(现金)
(二)通过银行汇款
汇款学员于2010年11月17日前将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号:
开户名: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开户行:农行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账号:050501040000149
十一、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自带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汇款时请注明“培训费和学员姓名”。
附件: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开展首批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2.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级工培训班报名回执
附件1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中监所(便函)〔2010〕480号
关于开展首批兽用生物制品
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兽用生物制品检验机构:
根据农业部兽药行业职业技能指导站统一安排,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定于2010年11月在北京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
二、鉴定级别
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
三、鉴定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鉴定:
(一)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0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兽医、兽药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四、鉴定时间
2010年11月26日
理论考试(9:00—11:00);实际操作(14:30—17:30)
五、鉴定地点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六、报名流程
请考试填写<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单位统一报考填写<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于2010年11月19日前传真至010-62103539,由我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按报名先后顺序,由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电话确认。
七、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0年11月25日,北京中监招待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院内),前台电话:010-6210370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晔、王峰
联系电话:010-62103538
传真:010-62103539
九、其他事项
(一)请考试于报到时将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一并上交;
(二)请考生携带2张两寸彩色照片。
(三)考试经考核合格后,由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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