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辽市兽医收8000元好处费违法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通报
《通报》称,9月22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一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在巡检时发现待宰生猪有4头临床症状异常,死亡2头,立即逐级上报兽医主管部门。9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疑似非洲猪瘟疫情。9月24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经实地调查溯源,发病猪是辽宁省铁岭市不法商贩使用通辽市奈曼旗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法调入的,是典型的“隔山开证”。
据调查,9月20日下午,通辽市奈曼旗金泉养猪场销售人员找到驻场官方兽医杨永强,让其违法异地出具生猪检疫合格证明B证(可区内调运)给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的夏宝刚、邱刚2人,事后杨永强收受董喜光支付的好处费8000元。随后,夏、邱二人从铁岭市偷运96头生猪,于21日直接运抵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屠宰场。
据公安部门认定,本次事件是有组织、团伙性作案,存在完整的非法利益链条。
目前,奈曼旗公安部门已经对金泉养猪场总经理刘国权、副总经理董喜光、销售员张忠艳,旗农牧局驻场官方兽医杨永强等4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对辽宁铁岭市夏宝刚、邱刚,赤峰市敖汉旗沈虎、王永生等涉案人员正在实施抓捕。
《通报》中指出,尽管内蒙古自治区在非洲猪瘟防控上采取了有力措施,但通过对上述案件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在非洲猪瘟防控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设卡封堵不到位、官方兽医管理不规范、责任压得不实。
针对问题,《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下一步采取措施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各盟市农牧业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旗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将官方兽医、防疫人员和屠宰场、养殖场户的责任落细压实,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依法依规实施检疫。加强官方兽医监管,重点检查“隔山开证”、转让、伪造或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及动物标识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规范检疫出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号公告和产地检疫规程,实施规范检疫出证,严禁“隔山开证”和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严格落实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入场检疫关,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未按规定佩戴标识的生猪入场屠宰,严格车辆出场清理消毒并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可追溯。五是当前全区已暂停所有盟市生猪调出本盟市,各盟市旗县对所有出入口要设立临时检查消毒关卡,要责任到人,24**上岗,强化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严禁违规跨区域调运。六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违规调运要有一起查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必须从严。对责任履行不到位、处理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法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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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内一直爆发,不停息的非洲猪瘟
河南制定下发防控非洲猪瘟生物**技术规范:
近日,河南省畜牧局组织制定下发了《养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技术规范》《屠宰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技术规范》《无害化处理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技术规范》。
据了解,三个技术规范是河南省畜牧局根据河南防控非洲猪瘟的实际需要制定下发的,用于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养猪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生物**防护。
养猪场技术规范重点围绕车辆及场所消毒、饲料等投入品购进使用、免疫程序、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种畜引进及管理、饲养管理等方面,详细制定了操作流程和规范。
屠宰场技术规范重点围绕动物检疫证明查验、车辆出入消毒、待宰圈静养观察及消毒管理、屠宰检疫、人员管理及制度建设、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进行了规范。
无害化处理场技术规范围绕收集、运输、贮存的管理、车辆及场所消毒、处理工艺要求、**处理记录及台账管理、产品追溯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河南制定下发三个技术规范,为各地及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供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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