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资讯
资讯
  • 资讯
  • 兽药
  • 厂家
搜索
首页 兽药产品 兽药厂家 兽药品牌 热门 兽药资讯 养殖业 兽医在线 价格行情 专题 知道 兽药GMP
热点栏目: 品牌新闻行业新闻疫情焦点行业视角企业动态兽药营销

两家兽药企业受到农业部重点监控

日期: 2016/12/21   来源:互联网   查阅:14037
概述:近日,农业部公布关于2016年第四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16年第三季度共完成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179批,合格率99.4%;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监督抽检3622批,合格率96.0%。2016年第三季度兽药抽检合格产品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查阅。

近日,农业部公布关于2016年第四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16年第三季度共完成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179批,合格率99.4%;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监督抽检3622批,合格率96.0%。2016年第三季度兽药抽检合格产品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查阅。


通报指出,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以下2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


(一)上海申广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二)广西合浦鸿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对符合从重处罚规定情形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应实施撤号、吊证处罚。对鉴别检验不合格的,各检验机构要进一步开展检验,确认是否存在改变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为行政处罚提供技术支持。


对通报的假劣兽药,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查处,责令生产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相关违法企业要实施飞行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其中,对鉴别、含量不合格且不属于从重处罚规定情形的产品,要责令企业停止该产品的生产,经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看过此文的,还关注了这些产品
相关阅读
**文章
相关标签
推荐专栏
专题回顾

Copyright  @  2019-2023  514193.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兽药招商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24023号-8  

媒体合作: 展会合作: 友情链接: 客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