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兽医局下发<关于更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品种的通知>(农医药便函[2014]474号)。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监测结果及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评价意见,农业部兽医局决定将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种毒Re-4株更换为Re-7株。
换毒后疫苗为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7株),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Re-6株+Re-7株)。
通知同时指出,经批准使用Re-4株疫苗的有关省份兽医主管部门应使用更换种毒后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
2014年7月31日前生产的含Re-4株禽流感疫苗可在产品**期内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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