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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欧盟发布法规(EU) No 19/2014,对法规(EU) No 37/2010(关于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理活性物质的**残留限量及其分类)附件进行修订,将氯仿由禁用物质修订为允许使用于所有食用哺乳动物,同时规定氯仿仅限于用作疫苗赋形剂,且使用浓度不得超过1%w/v,总剂量不得超过20mg/头份。本法规自发布后20日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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