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通报的通知>(川畜食函[2012]413号)要求,11月20—28日,市畜牧食品局兽医兽药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对全市未予确认市场监督抽检的13家兽药生产企业的32个产品进行了逐一排查和核实,均未查到与农业部汇总通报的相同特征的兽药产品。同时,检查组要求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生产,严把质量关,严禁抱有侥幸心理对市场监督抽检不履行真实确认行为,对农业部通报假兽药产品,市局将加大对相关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一旦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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