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畜食函【2012】370号转发农业部关于发布2012年第二期、第三期兽药抽检情况通报的通知,彭山县畜牧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经检查,兽药生产企业“康四海兽药”库存的生产批号为“111012”商品名为“球虫净”的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400袋,生产批号“110317”商品名为“兔病快康”的银翘散240袋为伪劣兽药。对此,检查组对其伪劣兽药依法进行了就地封存,并责令其公司召回了已销售的产品“球虫净”400袋,“兔病快康”24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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