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期两个月的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专项治理行动从本月24日起正式展开。由市食安办牵头,相关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将对商品市场开展集中检查。此次行动,是根据国务院鲜肉和肉制品**整顿治理的要求,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打击病死猪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私屠滥宰现象返潮的情况部署开展的,作为食品**纠风专项,市纠风办组织行评代表参与此次检查活动。
环环相扣执法 贯穿肉品生产流通各环节
此次的专项治理行动,由7个职能部门组成:公安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深入侦办,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固定证据并移送公安部门;农业部门负责加大对生猪养殖环节出售病死猪的打击力度,做好公安机关查获病死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测,并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理;商务部门负责依法打击擅自非法宰杀生猪,特别是病死猪的行为,取缔生猪私宰窝点,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管等;工商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和冷库的监管,严格肉品上市凭证挂牌公示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储藏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行为;质监部门将督促肉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其使用私宰肉、病死猪肉、有害肉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公安机关查获病死猪肉制成品的扣押,不合格肉制品的认定检验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单位肉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销售不合格肉品的占道摊贩进行取缔。
上述各部门的执法工作环环相扣,贯穿肉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同时,这些部门还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梳理群众举报确定打击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结合我市肉品**的实际情况开展的。行动开始前,市食安办对近期食品**举报专线(市长专线968123)接到的相关举报件进行梳理,确定了治理重点:以巡查肉品流通、消费环节为主,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居民集中区的肉摊户(点),特别是一些占道经营的肉品摊贩出售的肉品,以及小餐饮店、加工作坊使用的肉品。
相关执法部门将对不按规定索证索票、销售、贩运、使用私宰肉品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旦发现私宰窝点,立即依法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行动还将对发现的生产加工病死猪肉违法犯罪线索,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摧毁犯罪网络,**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严防私屠滥宰、病死猪肉及相关制成品流入百姓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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