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国家生态**,促进牧区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国务院日前决定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在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青海位列其中。
据悉,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4亿元,在青海、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对未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予奖励;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对8省区0.9亿亩人工草场、约200万户牧民给予补贴等。
为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到实处,我省有关部门结合即将制定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正在积极开展与国家衔接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将这一惠及广大牧民的大事早日落实。 (作者:啸宇)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9-2023 514193.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兽药招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