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鱼、虾、蟹、鳖、蛙、蚌、海参等水产动物养殖 水体。
1、**使用**养殖水体碱度,本品250毫升可用于4-6亩× 米,隔3天再补一次(250毫升用8-10亩×米);严重偏碱 时,可加量使用。
2、减少养殖水体蓝绿藻华水,本品250毫升用3亩×米,隔天再 连用1-2次,蓝绿藻大量繁 殖时,可加量使用。
3、改善水质,**疾病发生率,本品250毫升可用于8-10亩× 米,**使用用量加倍。
4、水库、大水面使用本品时,250毫升用8-10亩水面,视水质 恶化情况可酌情加量。
5、**肠炎发病率,**抗病力,每20-40毫升拌40公斤饲 料,投喂5-7天(定期使用效果更佳)。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前三天、后五天内禁止使用有杀菌作用的化学药品 及抗生素药物。
2、使用本品过程中,水体中溶氧量应保持在3毫克/升以上,使 用3天内尽量不要换水。
3、晴天中午使用本品效果**,使用后**应增加增氧机开启 时间;**晚上应早开增氧机以免缺氧浮头,影响菌群成活 率。
4、使用本品前全池均匀泼增氧剂会**本品使用效果。
5、使用前若配合适量红糖(视活化容器中的水量而定,一般不 超过5%)活化1-2**候再泼洒,入水后使用效果会更佳。
6、使用本品时若配合发酵鸡类,能**控制养殖水体中轮虫等 有害浮游动物过度繁殖(如耗氧虫等)。
7、本品瓶底部稍有沉淀或浮有少量白沫均属正常,使用前先将 瓶内菌液摇匀后再开盖使用。
8、使用本品后出现水体发黑、变清,均属正常。
【贮存条件及方法】产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
【包装规格】250毫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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