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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猪用疫苗注意事项

日期: 2010/6/25   来源:来自互联网   查阅:14194
概述:

使用用的注意事项
  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可靠和适合自己场的及相应的血清型,基本原则是选用好、使用好。 
  注意质量问题,超温保存失效和过期、失真空不能使用,在稀释后在15℃以下环境中可以保留4**,在15℃~25℃环境中可保留两**,在25℃以上环境中时需在1**内用完。 
  防止药物对产生干扰和相互之间的干扰,在注射病毒性的前后3天严禁使用抗病毒药物,两种病毒性活的使用要间隔7~10天。病毒性活和灭活可同时分开使用。注射活菌前后5天严禁使用抗菌素,两种细菌性活可同时使用。抗菌素对细菌性灭活没有影响。 
  稀释时一定要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选用稀释液。 
  不能随便加大的用量,确需加大用量时要在当地指导下使用。肺疫活、链球菌活、丹毒活等虽然是弱毒,按规定剂量使用是**的,但毕竟还是有部分毒力,在使用时应严格按说明书剂量使用。 
  个别因个体差异,在注射油佐剂,需要牛血清培养的(如瘟)时,注苗后30**左右开始出现呼吸急促、全身潮红或苍白等可疑过敏症状,要用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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