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技术
资讯
  • 资讯
  • 兽药
  • 厂家
搜索
首页 兽药产品 兽药厂家 兽药品牌 热门 兽药资讯 养殖业 兽医在线 价格行情 专题 知道 兽药GMP
热点栏目: 养禽养猪牛羊水产宠物特养养殖补贴养殖场养殖品种效益分析问答

大棚养殖南美白对虾怎么养?

日期: 2014/8/8   来源:互联网   查阅:25280
概述:

  南美白对虾从9月份开始,便进入捕捞上市的旺季。由于集中上市,常出现严重的压级压价现象,淡季与旺季价格相差近一倍。成倍的差价促使一些养殖户搞起温室大棚养殖,通过大棚保温,进行提早养殖,提前上市。现将原池温室大棚养殖技术要点介绍如下。

  一、设施建设

  主要有养殖池、日光温室大棚和压缩充气管道。池塘一般选择南北走向,整齐排列,面积3~5亩,长宽2:1,池深1.8~2.0米,有完善的进排水系统。在池塘靠北一边,内修一小塘,小塘宽8米左右,长即为大塘的宽,池深保持在1米。大塘的塘埂上方统一拉一钢绳,用木桩间隔顶住,作为小塘搭设塑料大棚的屋脊,屋脊与小塘堤埂之间,可根据需要在中间再拉一钢绳。通过屋脊支撑拉一层网片,网片上盖一层白色塑料薄膜,薄膜上再加一层网片。网片和薄膜挂到小塘两边的塘埂上,用木桩固定。棚的两头用薄膜封好,**大棚保温。大棚搭设完毕后,在小塘塘底每隔1.5米,并排设置直径2厘米的PV管。管子打孔,管道连接压缩泵,用于给虾塘增氧。

  二、虾苗放养

  在浙北地区,3月中旬前应完成设施建设。月底前清好塘,培育好水质。清塘可用石灰或漂白粉,1周后进水,施有机肥和生物制剂,使池水呈稳定的黄绿色或茶褐色。四月份,当外面气温升到20℃以上,棚内水温基本保持在20℃左右时,**放苗。需要注意的是,放苗时,大棚内的水温与育苗场的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否则会严重影响苗的健康生长。放养的虾苗要求规格整齐,虾体附肢齐全,体表干净,体节细长,触须并拢,尾扇舒展充分,胃肠道直而饱满,心脏收缩有力,逆水能力强,大小1厘米左右。按照大塘面积亩放3.5万尾计,放足虾苗。

  三、大棚管理

  1、大棚保温:4月份,白天气温通常在20℃~30℃之间,但由于昼夜温差大,晚上温度仍会比较低,自然水温一般只有15℃左右,而且一旦气温发生**变化,水温变化也会很大,这时候南美白对虾通常无法在没有保温设施的情况下养殖。大棚密封不通风,吸收热能后,棚内气温在1天之中的大部份时间可比棚外高出5℃左右,水温相对也能**3℃~5℃。因此,大棚作用不单是保温,还能起到提升水温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大棚应该密封,特别是连续阴天或气温偏低,棚内温度随之下降,但只要大棚密封好,仍可**水温不低于20℃;而当外界**气温连续几日接近甚至超过30℃时,棚内水温便会**升高许多,这时为保持棚内温度相对稳定,中午前后应掀起大棚,让棚内通气,**温度,保持水温在25℃以下。密封的大棚,空气流通差,湿度高,所以正常时候每天中午应掀动一次大棚,让空气得到交换,改善棚内空气质量。

  2、投饲:主要投喂优质的人工配合饲料,根据对虾摄食量和生长情况确定日投饲量。每天投喂四次,投喂时间分别为早上、中午、傍晚、晚上。晚上一次投喂为日投饲量的2/5,其它每次投喂日投饲量的1/5。一般在池内设置观察网,具体观察虾的摄食情况。早期对虾脱壳时间短,脱壳前后要多投饲。

  3、水质调节:早期对虾对水体的要求较高,不但要求水体能为其提供一个清新、稳定的环境,还要求能提供丰富的天然饵料。所以,虾苗下塘前,要用有机肥肥水,同时,使用光合细菌等生物制剂,使池水保持肥、活、嫩、爽。虾塘一旦长期投喂饲料,有时水质会出现过肥,所以,一般每隔7天要用一次光合细菌,中间穿插使用芽孢杆菌等。要求做到少用药或不用药。同时,要坚持24**不间断充气增氧,这样做,既可**水中有充足的溶氧,还能起到调节水质的作用。

  四、成虾养殖

  进入5月,中午气温已上升至25℃以上,自然水温也接近或超过20℃,经过一个月的棚内养殖,大棚内的对虾一般可长至6厘米左右,当气象预报气温持续稳定不变时,应及时将大棚内的苗放散至大塘中养殖。放散前,大塘要采取同样的措施消毒、肥水,与此同时,大棚要提前通气通风,使棚内的水温逐渐接近大塘中的水温。当所有这些条件都成熟时,拆除大棚,扒开小塘的堤埂,让虾苗自动游散到大塘中。大棚保温养殖工作结束,转入正常的池塘成虾养殖阶段。成虾养殖的过程和技术要求与一般养殖南美白对虾一样。再经过近两个月的养殖,到7月份,南美白对虾可长至100尾/千克左右,这时,便可陆续上市。其养成时间比自然养殖可提前一个月以上。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看过此文的,还关注了这些产品
相关阅读
**文章
相关标签
推荐专栏
专题回顾

Copyright  @  2019-2023  514193.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兽药招商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24023号-8  

媒体合作: 展会合作: 友情链接: 客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