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对所有进行瘟强制免疫。
2、免疫程序:⑴规模养场免疫。商品: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种: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1次。⑵散养免疫。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4、使用种类:政府招标专用瘟活;传代细胞源可在广东、广西、四川、河南、山东、江苏、辽宁、福建等省份试用。
5、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免疫抗体监测: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存栏抗体合格率达到≥70%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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