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在线
资讯
  • 资讯
  • 兽药
  • 厂家
搜索
首页 兽药产品 兽药厂家 兽药品牌 热门 兽药资讯 养殖业 兽医在线 价格行情 专题 知道 兽药GMP
热点栏目: 禽病猪病牛羊病水产病宠物病问答特养病图鉴

引起母猪死胎的七大病因

日期: 2015/6/11   来源:互联网   查阅:31593
概述:母猪死胎现象经常出现,作为猪场的摇钱树,母猪的护理可谓精细,然而,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疾病会导致母猪机体不健康,损失惨重,几头仔猪本身的价值就在几千,还有在怀孕过程中的高水平的投入也将打水漂

在规模化养猪生产过程中,妊娠母猪产出死胎是很普遍的事情,正常猪场死胎率在7%以下,若超过7%这个比例,会造成猪场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死胎原因较多,也很复杂,本人结合多年的临床经验,对因为疾病引起死胎的临床症状及防治措施作简要分析。


一、细小病毒


临床症状:多数死胎,死仔或弱仔,皮肤皮下充血或水肿,胸腹腔积有淡红色或淡黄色渗出液,肝、脾、肾有时肿大脆弱,个别死胎死仔皮肤出血,弱仔出生后半**耳尖、后颈、胸、腹下出现血斑,半日后皮肤发紫而死亡。


防治措施:免疫接种①弱毒疫苗:接种后不产生病毒血症和排毒,但能诱导产生高滴度的抗体和较强的免疫力。②灭活苗:油剂灭活苗,两次注射免疫应答。


反应持续7个月以上。


二、衣原体


临床症状:死胎皮下水肿有出血点,胎衣呈暗红色、有水肿和坏死区,肺水肿,表面有大量出血点,肝质脆,有灰白色斑点,死胎体表有一层灰黄色覆盖物。


防治措施:1、疫苗接种:①种母猪场对阴性母猪群在配种前免疫衣原体灭活苗,对阳性母猪群进行淘汰。②商品猪场:每年对种公猪与繁殖母猪用灭活苗免疫一次,连用3年,繁殖母猪配种前1个月皮下注射。


2、药物防治:①怀孕后期饲料中加入400ppm的四环素,100ppm的TMP连用1c天。②个别严重者输液:红霉素25万×6支VC1g×4支,10%葡萄糖静滴并肌注复合VB20ml。


三、伪狂犬


剖检症状:肾脏布满针尖出血点,脑膜充血,出血,脑脊髓液增加,心包液增加,咽喉部及其淋巴结有坏死病灶,扁桃体,肝,脾可能有散在灰白坏死点。


防治措施:疫苗接种①紧急免疫接种:当发生伪狂犬时,在严格消毒和封闭情况下,可运用弱毒苗进行紧急接种,--Ca 7天可控制但不能**母猪以后不产死胎。②血清疗法:运用康复猪血清可**控制感染的发生。


四、蓝耳病


部检症状:歹朗台有小面积肺炎病变区、肠系膜淋巴结水肿、结肠水样便,皮下水肿,胸腹腔不等量积液,脐部肿大、出血。

防治措施:①自家灭活疫苗是控制本场蓝耳病例**办法。②对后备怀孕母猪及20日龄左右的仔猪进行免疫是**的,不主张使用弱疫苗。


五、附红细胞体


部检症状:死胎皮肤及粘膜苍白、血液稀凝固不良,肝肿变性呈黄棕色,淋巴结水肿,体腔积液、个别黄疸。防治措施:①定期饲料中加入四环药400ppm,阿散酸150ppm或土霉素1500ppm,阿散酸150ppm交替使用,可控制本病。②驱虫母猪可采用通灭肌注,加注得米先效果更好。


剖检症状:死胎脑积水,胎盘水肿,公猪呈睾丸硬化与阴囊粘连、胸腹积水,浆膜表面有出血斑,淋巴结充血或肝脾有坏死灶. 防治措施:免疫接种:①后备公、母在配种前3周及l周进行两次接种乙型脑炎弱毒疫苗②每年于蚊子出现前(4月中旬)时进行对公、母猪连续两次免疫接种。


六、猪瘟


剖检症状:死胎轻微败血症,肾脏皮质部针尖出血点,脾表面丘状小点出血,有的边缘有锯齿突起出血性梗死;全身淋巴结肿大,周边出血,中央坏死,呈大理石样,胃肠粘膜充血和出血,喉外膜有出血点。


防治措施:1.免疫接种:①普通情况下:于3—4周龄进行**次免疫,由于考虑到母源抗体的影响,**次免疫用3—4倍剂量效果较好,8—9周龄进行二次免疫。②发生过猪瘟的猪场,新生仔猪应进行超免。


2.药物治疗:①对于种公猪或价值高的母猪可用抗血清


七、猪弓形体病:


剖检症状:死胎有木乃伊、并大小不一,胎盘上有增厚的多灶性白斑,肺点样突变和肝肿大,间质性肺炎,暗红色,肠系膜淋巴结有出血点和灰白色坏死灶,肾表面和切面有出血点。


防治措施:药物治疗①饲料添力IIZ-甲氧嘧啶150ppm,小苏打800ppmTMP30ppm连用7—10天②个别严重者静注磺胺一6一甲氧嘧啶100mg/kg体重同时肌注亚硒酸钠VE针5—10ml 九、李氏杆菌。


剖检症状:死胎除败血症病变外,主要是肝脏局灶部坏死,淋巴结、心肌、脑有坏死灶,延髓和脑脊髓变软,有化脓灶。


防治措施:①饲料中加入蒽诺沙星粉200ppm,连用7天。②个别严重者可肌注2.5%蒽诺沙星,外加VB,、VB2效果更好出现上述剖检症状只是初步的诊断,在剖检时仅供同行参考,如果有条件的规模化养猪场可进行病原菌分离鉴定和血清学检查,那就可以确诊死胎的原因,为-F--步的治疗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看过此文的,还关注了这些产品
相关阅读
**文章
相关标签
推荐专栏
专题回顾

Copyright  @  2019-2023  514193.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兽药招商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24023号-8  

媒体合作: 展会合作: 友情链接: 客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