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忽冷忽热,受天气影响,我市部分地区出现猪疑似伪狂犬病例,哺乳仔猪出现神经症状、呕吐、口吐白沫,甚至死亡;保育仔猪、育肥猪高热、喘气、腹泻,部分出现**神经症状、呕吐;母猪减食、流产。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病料送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测,经有关部门检测,诊断为伪狂犬病,合并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和细菌病感染。伪狂犬病不是人畜共患病,可在动物之间传播,对养殖业有一定危害。目前,由于发病原因复杂,为防止疫情蔓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防控。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日粮质量,增加机体抗病力。严禁添加霉变或来源可疑的饲料或饲料原料。合理调整饲养密度,保持圈舍通风透气,做好防蚊灭蝇、灭鼠等工作,减少不良应激因素。
二是做好免疫预防。在做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强制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将猪伪狂犬病、圆环病毒病、普通型蓝耳病、副猪嗜血杆菌病列入免疫程序,并定期进行免疫抗体检测,确保免疫效果。
三是加强卫生消毒。搞好猪场周围环境卫生,定期对猪舍内外进行消毒,尤其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消毒,**一切可能存在的病原微生物。消毒时,应注意**消毒液的**浓度,并轮换使用。
四是坚持自繁自养。养殖户应坚持自繁自养,近期**不要到市外引种,确需引种的,必须在相对较**的区域引种,引种后隔离两周以上,并对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进行检测,经检疫合格,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饲养。
五是做好病死猪处理。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饲喂其他动物,同时对病死猪污染的环境**消毒,防止疫病扩散蔓延。
六是及早进行诊断。针对当前猪病复杂、混合感染、治疗困难的现象,建议广大养殖场户发现病猪尽早隔离、确诊,开展针对性治疗,减少经济损失。
七是做好疫情报告。镇办农业服务中心应做好疫情普查,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上报,并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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